◇◇新语丝(www.xys.org)(xys.dxiong.com)(groups.yahoo.com/group/xys)◇◇

关于《我不反驳,因为……》的一点声明
 
刚才发现前文段落中有关对刘海洋案进行经济分析以及解释“民意”的网
友应当是慕田先生(参见《我看刘海洋》慕田)。这纯属本人失误,十分
不该,颇觉惭愧,特向慕田和荒川两位先生致歉。不当之处,敬请海涵。

杜青
二○○二年四月一日

◇◇新语丝(www.xys.org)(xys.dxiong.com)(groups.yahoo.com/group/xys)◇◇